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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102 如何通过“限定研究范围”实现文献批评的客观性?

文献批评内容客观,意味着要就事论事,不能泛化,这就需要限定研究范围。即明确指出,自己的文献批评是针对特定范围的文献或研究而言的,不是对整个领域研究现状的泛化点评。限定研究范围的“范围”,可以是时间范围、地理范围以及研究类型的范围等。以范文《近代丝路与中亚地缘:民国时期的新绥线》(《青海民族研究》2020年第3期)为例,“限定时间范围”有两层含义。一是,在“以往研究”基础上进一步聚焦到一篇前沿文献上。即范文发表于2020年,而文献批评环节提到的高月的论文,则发表于2018年。后者是前者的前沿文献,前者的文献批评建立在前沿文献基础之上。二是,范文从上述前沿文献中,发现了“这条路线对西北交通和边疆治理的重要性”,并在此基础上,将前沿文献“20世纪30年代”这一时间段,扩展至到整个民国时期,从而推导出自己“试图从长时段系统厘清新绥线的发展过程”,以及探讨“该路线在中国近现代史上的政治和经济作用”。(摘自《文献综述客观“批评已有研究”的四种写法》,作者:刘小华,公众号科研写作研究所,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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