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6
“为负面现象发声”不是指,站在“负面”立场上声援负面观点,而是指针对已存在的负面现象,在研究背景中通过设问表达“还原事实真相”的写作意愿。具体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针对存在的质疑观点,从对方认可的“事实”出发,将对方的质疑纳入到研究背景的追问中;二是,针对不良后果表达自己的担忧,并追问不良后果“何以好转”。 比如,《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通投资效应:发展效应还是债务陷阱》《中国工业经济》2019年第9期)。这篇论文的引言部分,作者先说国际社会关于“一带一路”倡议的讨论逐渐升温,但一些国家和智库在渲染“债务陷阱论”,对“一带一路”倡议持负面评价。针对这一情况,作者没有在研究背景中空洞地说“这是污蔑”,反而肯定了负面观点的一些事实,认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往往需要沿线国家大规模举债”,而且指出“处于‘债务陷阱论’的舆论旋涡中的对外投资项目几乎都是交通行业的投资”。之后,顺着这一领域的舆论争议,作者设问:“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通投资到底产生了发展效应,还是债务陷阱?”最后,解释了厘清这一问题有何重要性。(摘自《论文开篇第一句的五种“设问”写法》,作者:刘小华,公众号科研写作研究所,2025年1月15日)
2025-04-25
写论文经常强调的一点则是,要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有所创新,既不要异想天开地希望站在“前人的头顶”上研究“绝对空白”,也不要抱着“前人的大腿”亦步亦趋。因此,在思考“理论贡献”时,要首先思考的是,“我”的论文是否是对已有观点进行了创新性的拓展,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思考论文相较于前人不同且进一步拓展之处,对于提高论文研究价值具有较为重要的作用。 例如《行业变革背景下先发企业合法性的获取机制———基于扎根理论的国家电网公司案例》(《经济管理》2017年第11期)一文。这一文的理论贡献部分主要分成了两方面去阐述,其中一点便涉及到已有研究观点。此文是对“企业合法性获取机制”的研究,在理论贡献部分,作者先说明了以往在“企业合法性获取策略要素”研究上的观点。而后又进一步说明,“这些要素在本文有所提及”,但还包括“本文”发现的其他要素,同样可以对“企业合法性获取”有积极影响。由此,能够看出作者是想要表达“拓展学界已有观点”的理论贡献。(摘自《论文写作“理论创新”的五种写法》,作者:张文静,公众号科研写作研究所,2025年2月01日)
2025-04-24
并列式的结构形式,顾名思义,呈现的多个标题是并列式的逻辑结构,多个标题共同论证,缺一不可。尤见于有固定的理论框架的论文之中。 例如《由仁即礼:孔子之道与中国“轴心时代突破”的特质》这篇论文。作者援引“轴心时代突破”这一概念来评估孔子及其所开创的儒家文教在文明史上的地位及价值。这一标题用并列式的“简单”形式带来了“高级”体现。这里的“高级”体现在结构思路明晰、观点显现、逻辑脉络畅通这三个方面。其中“结构思路明晰”与理论框架有关,也即,需要将所使用的理论加以说明,读者才可了解相应的框架思路。而作者在引言处就已提到,“轴心时代突破”意为要对中国与西方各自发生的文化创造精神进行比较,在比较视角下勾画孔子所开辟的思想运动的性格,进而理解儒家之道所表征的中国“轴心时代突破”的特质。在论文标题中,在与希伯来精神、苏格拉底、柏拉图所代表的“启示”“知”“政教分离”的观点比照之下,孔子所代表的儒家思想更强调“自然”“仁德”“政教相维”。而冒号前边的内容则是对观点的进一步说明。从并列式的章节标题中,我们可以看出顺畅的结构思路和清晰明确的观点所在。(摘自《论文章节标题之间的四种逻辑》,作者:张文静,公众号科研写作研究所,2025年1月16日)
2025-04-23
在写作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学科专业范围内的常识性事实和非常识性事实。前者若是广为人知,可以酌情弱化引用,那么后者则需要提供必要的引用。这些非常识性事实一般包括特定研究的结果、统计数据或者专业领域的知识,应该表明引用的来源。 例如《导游职业污名的形成机制——基于扎根理论的探索性研究》(《旅游学刊》2022年第4期)一文。这一文在引言中对导游职业污名的负面影响做出了必要的说明。但是究竟是何负面影响?作者通过自己的主观说明并不会让人信服,必须引用别人关于“职业污名”的特定研究观点,比如“会对从业者带来认同威胁,降低从业者的职业认同[3-6],同时引发从业者的厌恶、羞愧等负面情绪反应,给从业者造成巨大的工作压力[7-11]。此外,甚至还会造成从业者的社会退缩行为,使得从业者展现出较高工作倦怠和离职意愿[12-16],最终使得整个行业发展失去吸引力[17]”。这些负面影响的观点并不属于常识,需要通过特定的研究才能获得,因此需要使用引用。(摘自《论文必须引用文献的七种情况》,作者:张文静,公众号科研写作研究所,2025年2月14日)
2025-04-22
任何时候论文文献批评的主要目的,都是为了找出已有研究的局限性,进而推导出自己的研究。从写作的角度说,没有人比文献作者更熟悉文献本身的亮点和不足。从发表的角度说,任何作者都希望自己的论文无懈可击,但绝对完美的论文并不存在。只不过,有的作者选择在文中如实告知自己研究的局限性,有的作者选择不提罢了。 公开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如果在文中明确交代了自己的研究不足,也就意味着:这些“不足”是经过作者和期刊编辑确认的,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外人强加的。有了这样的“研究不足”,其他论文展开文献批评也就有了现成的素材。因此,考虑“本文局限”,可以确保文献批评内容客观。(摘自《文献述评的四种写法与范文分析》,作者:刘小华,公众号科研写作研究所,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