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充分调动高校和企业的积极性,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最新发布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征集通知,山东省国高教育研究有限公司将携手高校在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等领域,持续开展紧密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项目。目前,2025年项目申报已启动,欢迎全国高校踊跃咨询合作。
参与条件
1.参与教师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等学校名单”中的本科层次高校。
2.教师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
申报流程
1.高校教师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
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项目成员请按顺序书写并以中文分号“;”隔开。
2.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
3.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企业和高校审核进展。高校审核通过的项目,高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高校与企业签署,协议盖章必须为高校、企业公章(或合同章)。
项目流程
1.项目立项:教师申请企业项目、企业进行项目遴选、校企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等流程仍须通过项目平台进行,项目立项结果由高校项目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并通过项目平台备案后生效。
2.项目结题:项目实施期限到期由高校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结题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申报书及项目合乍协议等约定,通过项目平台向合作企业提交结题报告、结题成果等材料,企业进行结题俭收并形成验收结论,高校审核企业验收结论后,发布本校的结题验收结果。
3.项目认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制定本区域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实施方案,可从所在省份高校报送的已结题项目中,认定不超过20%的项目作为“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同时在认定为“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项目中,遴选不超过50%的优秀项目推荐至教育部。教育部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优秀项目,组织开展项目认定并公布“教育部优秀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申报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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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泽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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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设计类课题申报与创新实践教学在线研修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