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logo

关于开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1年第1批)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高校、项目负责人: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研究质量,我司决定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1年第1批)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12月21日 全天

二、检查范围

在我司立项的2021年第1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检查方式

由项目主持人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汇报,每人请准备15分钟左右的PPT课件。

四、检查原则

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为原则,开展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结果不影响项目最终结项,无故拒不参加中期检查者,将不予结项。

五、检查要求

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司将中期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

1.按期完成合作协议约定的各项任务,符合我司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资助范围和实施标准;提供的项目进展资料齐全且真实,检查结果为“合格”。

2.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检查结果为“不合格”:

(1)未按合作协议约定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或私自更改项目研究目标、任务;

(2)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等弄虚作假;

(3)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或存在尚未解决的纠纷;

(4)实施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结果“不合格”的项目,将给予警告并进行网上公示。

六、后续工作

1.中期检查合格后,我司将在中期检查汇报完成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拨付第二批项目经费。

2.中期检查不合格者,项目组应按照公司要求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不合格者,我司将根据合作协议追回前期已拨付的项目经费,然后报教育部高教司备案并给予撤项处理。

七、特别事项

若项目主持人因工作调动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作协议进行项目推进实施工作,报我司审核后,由双方协调沟通解决。

联系人:刘胜男/张阔

电话:0531-88010096  15098899523

电子邮箱:guogaojiaoyu@126.com

 

特此通知!

图片

附件: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2021年第一批次)

中期检查名单及汇报顺序

 

序号

项目主持人

学校名称

项目名称

1

钟惠燕

潍坊学院

体育学高校教师科研理论与方法素养提升

2

贾万银

湖州师范学院

音乐专业本科论文写作课程师资培训

3

徐健

青岛农业大学

经管专业高校教师高质量SSCI论文写作与投稿策略研究

4

杨士霞

齐鲁理工学院

产学研背景下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写作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5

管辉

东华理工大学

文科类核心期刊论文写作课程教学内容设计

6

赵玮

浙江财经大学

社科类专业本科生思辨性论文写作教学的范文库建设研究

7

冯成

南京理工大学

思想政治教育类期刊论文写作课程师资队伍建设

8

牛军

河北师范大学

国外文艺学新方法资料库建设及其应用

9

申燕

山东中医药大学

心理学科研方法师资队伍建设

10

闫永军

南昌理工学院

法学专业本科学位论文写作课程师资队伍建设

11

李志飞

北京邮电大学

思政类期刊论文写作方法与规范探索

12

刘克华

山西警察学院

公安类本科学位论文写作“专题式”教学内容框架设计

13

杨克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社会科学论文写作常用理论知识库建设

14

雷霄

遵义医科大学

英语类专业本科学位论文教学内容设计与应用研究

15

王震

山东大学

科研论文写作培训体系设计与实践

16

杨雅云

太原理工大学

设计类专业本科毕业设计教学模式与优秀作品库建设

17

江丽

阿坝师范学院

音乐专业课题基金申报书写作培训内容设计

18

李将军

北京建筑大学

社科类核心期刊论文写作范文教学与优秀范文库建设